page contents 重大责任事故判缓-上海润申律师事务所

重大责任事故判缓

  犯罪嫌疑人万某是某公司机械制造车间组长,负责该公司机械设备的装配工作,安排工人生产岗位,现场指挥和监督生产进度,确保安全生产。万某擅离岗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放任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焊接工作,期间发生无菌罐外套与内胆之间未焊接牢固,牵引支撑无菌罐外套的吊绳与定位块又被提前移除的情况,导致无菌罐外套脱落下坠着地,砸压正在地坑内作业的三名工人,致使两人死亡,一人右踝关节骨折。


  案发后,万某经电话传唤,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法院结合万某在事故中的作用,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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