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contents 侵权纠纷丨饲养动物伤人,谁该担责?-上海润申律师事务所

侵权纠纷丨饲养动物伤人,谁该担责?

根据相关统计,中国养猫养犬家庭数即将突破8700万户。可以说,养宠行为已全方位覆盖了都市、城镇甚至乡村。然而,面对这种快速变化,我国宠物饲养管理却相对滞后。

 

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时,责任归属的判定需要考虑多个方面影响因素。目前,我国对于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大致可分为一般无过错责任、严格无过错责任,以及过错推定责任

 

一、一般无过错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了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揽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当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适用一般无过错归责原则。这是因为饲养人或管理人作为动物的监管者和控制者,有义务确保饲养的动物不会对他人造成伤害。

 

如果损害的发生是由于被侵权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可以相应减轻或免除。例如,被侵权人故意挑逗或激怒动物,导致自身受到伤害,这种情况下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典型案例

邹某与叶某同是梅州市某村的村民。叶某家饲养了四五条狗,没有圈养,邹某前往自家果园劳作时需经过叶某家门口。

 

2022年8月某天,邹某前往果园时被叶某家的一条黑狗咬伤,前往当地卫生院治疗,花费医疗费若干。邹某认为被叶某家狗咬伤后,不仅给其带来身体上的痛苦,还耽误其工作,但叶某不肯支付医疗费,邹某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叶某支付医疗费等。

 

法官说法

法院认为,叶某对自家饲养的狗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造成邹某被其饲养的狗咬伤,且无证据证明该损害是邹某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最终,法院判决叶某承担邹某因受伤造成的医疗费、交通费等损失。

 

二、严格无过错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规定了“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饲养的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无论损害发生的原因如何,被侵权人是否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都在所不问,饲养人或管理人通常都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典型案例

2023年10月16日,四川崇州一小区2岁女孩被大型犬扑倒并撕咬,女孩受伤严重。女孩母亲表示,当时母女两人刚出单元楼就遭到了狗的撕咬,女孩背部有撕咬伤,背部左右两侧到臀部均有严重外伤,CT显示肾挫裂伤,目前正在进行清创手术,伤情基本稳定。如此惨剧令人触目惊心,后经查明该犬为所在城市禁止饲养的大型犬。

 

法官说法

法院认为,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违反规定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具有严重的主观过错,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承担全部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严格的无过错责任,无权抗辩减少或者免除责任。

 

三、过错推定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规定了“动物园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在游客能够证明存在动物致害行为、受害人有实际损害及两者有因果关系的情况下,首先可以推定动物园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只要动物园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管理职责,比如设置了围栏、电网等防护措施以保护游客的人身安全等,动物园在没有主观过错的情况下,即可以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典型案例

2022年7月,小胡(8岁)与父母前往动物园游玩,在观赏金钱豹时,小胡通过铁丝网孔洞将生鸡爪投喂圈养的金钱豹。投喂过程中,小胡右手食指不慎被金钱豹咬伤。经医院诊断,小胡右手食指中节骨折,花去医疗费3万余元。后司法鉴定意见评定其损伤构成十级伤残。

 

2023年1月,小胡父母将动物园告上法庭,认为动物园没有尽到管理职责,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13万余元。

 

动物园方辩称,事故发生区域设置了长度5米,高度2.2米的整面玻璃墙,玻璃墙上方用孔洞只有手指大小的铁丝网全部包围,外墙上贴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且动物园的广播一直在提醒游客不得对生猛动物进行投喂,这些措施完全达到警示要求。金钱豹圈养在玻璃墙内,小胡出于好奇一直引诱金钱豹,才导致事故发生。园方已经尽到了管理职责,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官说法

院认为,小胡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带小胡在动物园观赏具有攻击性动物时,应遵守动物园规定,看护好小孩。小胡父母忽视园区张贴的警示标识,放任小胡喂食金钱豹,导致事故发生。小胡父母未尽到监护职责,存在主要过错。动物园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施救措施,亦未完全尽到管理职责,存在一定过错。最终,根据双方过错程度,法院判决小胡父母承担80%责任,动物园承担20%责任。

 

结束语

饲养动物的行为在给人们生活中带来快乐的同时,也带来了安全问题。《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动物防疫法》以及相关地方法规规章等都对动物的饲养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依法文明饲养动物,确保人与动物和谐共生。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创造一个更加美好、安全的社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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