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contents 迷途青年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终获不起诉决定!-上海润申律师事务所

迷途青年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终获不起诉决定!

 

    今年4月, 上海某高校大二在读大学生陈某,因涉嫌电信网络诈骗被上海市长宁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其近亲属(姐姐)委托至我所,在我所刑辩团队努力下,陈某于2020年6月5日被取保候审。

                    

多方交流、反复沟通,终获不起诉决定

 

    

    对承办律师来讲,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只是取得了初步胜利,更为关键的是如何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的法律结果。本案当事人陈某系上海某高校在读学生,是00后,年龄尚小、社会阅历尚浅。虽行为涉嫌诈骗,但知情程度不高,处于犯罪链条的最底层。经过讨论,我们提出法律意见如下:

    其一,单从涉案行为来讲,我们认为:陈某对自身犯罪行为虽有一定程度的认识,但仅限于“明知其利用身份信息开设的银行账户,可能会被犯罪分子用来从事违法活动”,但对是否被用来实施违法活动以及实施违法活动的内容都不清楚,因此,不足以强行认定为“主观上具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故意”,从而将其行为定性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其二,也是对本案当事人来讲最为关键的辩护观点—当事人系高校在读大学生,多年寒窗苦读,从偏远地区考进上海,一直是全家乃至全村人们的骄傲。一旦遭遇刑罚,即便是缓刑,不仅学籍不保,未来就业也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而且对整个家庭的打击也将是致命的。而能够保留学籍,避免这种不利结果的唯一途径是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因此,我们将“不起诉”作为最优法律结果并开始积极争取。

    为了争取不起诉决定,润申刑辩团队做了大量的工作,包括与当事人所在学校以及与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进行了多次沟通。与学校沟通的目的是希望校方出具一份能够证明陈某在校表现良好的《情况说明》,用来作为争取不起诉决定的依据。但是,与校方进行第一次沟通后,情况不尽人意,校方并没有配合出具《情况说明》。尽管如此,为了能够有充分的依据为陈某争取不起诉决定,承办律师还是多次前往学校,与校方领导多次沟通,从拯救一个学生的角度出发,恳请学校做出配合。最终,我们取得了学校出具的《情况说明》,以此来辅证陈某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违纪违法的不良行为;同时,承办律师也不断与检察官进行沟通。与校方沟通的过程大致一样,第一次讨论后,并没有直接给出不起诉的意见,而是决定将陈某与其他犯罪嫌疑人一起移送起诉。我们知道,一旦移送起诉,为陈某争取不诉是绝对不可能了。因此,不论最终结果如何,这个关键点我们不能放弃。秉着“不抛弃、不放弃”的信念,承办律师从刑法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贯穿案件全过程的刑事政策角度出发,再次恳请检察部门给予涉世未深的年轻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最终,在润申刑辩团队的努力下,检察院于2020年11月27日对陈某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最高检曾推文:“对于司法官而言,我们办的不仅仅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对律师而言亦是如此。简单机械的辩护流程,只是法律论理的最低水准;只有倾注情感,才能让刑事辩护闪烁伟大的光辉。作为法律人,更要有一颗柔软的内心。对于本案,尤其是本案当事人这种情况,能争取不捕的就尽力争取不捕;能争取不诉的就全力争取不诉,这是刑辩律师的职业目标,更是润申人的不懈追求。

 

63cdb8fe230e0b87e20d611eea826e3.jpg

 

(本案当事人陈某向承办案件检察官送锦旗)

 

 

 

 

 

 

上海润申律师事务所    成功案例    迷途青年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终获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