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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润申律师为涉案民营企业家辩护,终获缓刑辩护效果!

2019年12月11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宣判一份判决,由本所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涉案民营企业家终获缓刑!书面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某是本区一家民营企业的出资人,经营者,2018年9月20日因企业涉嫌诈骗犯罪导致李某被刑事拘留,并最终导致李某站在被告席接受法院的审判。本所在案发之初就接受李某妻子的委托,指派刑事团队石彬主任、梁鑫福律师担任其案件全程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为了最大化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团队的力量,集众智、合众力,由石彬主任牵头,成立了由专业刑辩律师组成的专案小组。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以后,辩护律师第一时间依法到检察机关复制案卷材料,会见当事人,为及时有效的提出专业法律意见奠定了坚实基础。数百页卷宗,在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的最短时间之内,专案小组就已经完成阅卷、撰写法律意见等工作。

    辩护人在审查起诉期间提出法律意见:李某不构成诈骗罪而仅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等较轻的罪,建议检察机关正确使用罪名后审查起诉。并作出了详细的论述意见。检察机关最终采纳辩护人的法律意见,改变了李某的罪名定性,最终本案以非法经营罪移送法院起诉。

 

    待案件移送法院以后,根据事实和证据,专案小组认为当事人系在特殊的商业环境下触犯刑法,结合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保护民营企业家的政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司法文件,以及习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为当事人争取缓刑是存在可能的,也是合法合理的。据此,专案小组依法出具了专业的辩护意见,撰写完之后,由辩护律师第一时间向法官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并与承办人员进行详细沟通,依法交换各自意见。

   

      经过依法审理,人民法院依法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对李某依法适用缓刑。李某也能在2020年到来之际,脱掉号服,走出监所,回归家庭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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