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contents 【热点】侵占王宝强232.5万元!宋喆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上海润申律师事务所

【热点】侵占王宝强232.5万元!宋喆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热点】侵占王宝强232.5万元!宋喆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上海润申律师事务所

10月18日上午,宋喆、修雨乐职务侵占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被告人宋喆、修雨乐因犯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年。

img1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宋喆于2014年至2016年在王宝强(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任职期间,利用担任总经理及王宝强经纪人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被告人修雨乐,采用虚报演出、广告代言费的手段,侵占王宝强工作室演出、广告代言等业务款共计人民币232.5万元。其中,修雨乐参与侵占167.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喆身为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单位财物;被告人修雨乐在宋喆犯罪过程中与之形成合意,为其提供帮助,构成宋喆的共犯。二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且犯罪数额巨大,依法均应惩处。



鉴于宋喆表示认罪,自愿退赔了全部赃款,挽回被害单位经济损失,依法对其酌予从轻处罚;修雨乐系从犯,且自愿退赔全部赃款,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在案扣押的232.5万元在判决生效后将依法发还王宝强工作室。



法条链接

img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关键词:搜索

img3

2016年8月14日凌晨,王宝强在微博突发离婚声明。

img4

王宝强声明中指出,马蓉与其经纪人宋喆的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严重伤害了婚姻、破坏了家庭,郑重决定解除与马蓉的婚姻关系,同时解除宋喆的经纪人职务。

img5

2017年9 月 27 日晚,@平安朝阳 通报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涉职务侵占罪最新进展:收到某影视文化工作室报案。经过调查取证,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对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宋某(男,34 岁,北京市人)等人依法刑事拘留。

img6

2018年7月11日,王宝强原经纪人宋喆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开庭审理。据王宝强代理律师透露,宋喆当庭认罪,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来源:京法网事、人民法院报

文章与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和我们联系,核实后做删除处理。   

↓↓↓

img7


上海润申律师事务所    润申资讯    【热点】侵占王宝强232.5万元!宋喆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