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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移中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转让的几点注意

技术转移中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转让的几点注意

上海润申律师事务所

专利作为无形资产的一部分,具有基本的财产价值。通过专利转让可让转让人获得财富收入,有些发明人通过转让可增加名气,企业通过转让可提高知名度、扩大合作开发新机遇、以及激发开展更大范围专利布局的决心等等。现实中,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发生转移的情形在我们的工作中涉及非常多,我们经常为客户代为办理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手续(此手续也是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一种)。以下我们将简单介绍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以及办理变更手续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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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转让?

专利申请权转让是指专利申请人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接收但仍未授权的专利依法转让给他人的行为。而专利权转让,是指专利权人(让与方)将其已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相应价款的行为。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转让包括哪些类型?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让根据转让原因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因权属纠纷需要变更;因权利的转让/赠与发生权利转移提出变更的;因单位合并、分立、注销或者改变组织形式而发生权利转移;因继承、拍卖发生权利转移;因质押期间的专利权转移。

 办理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手续是否需要登记生效?

专利法第10条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因此,当事人双方如果签订了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转让合同的,必须去专利局办理权利变更的登记手续,否则双方的权利转让不算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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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在我们的日常业务中,如果客户发来指令要求我们办理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转让手续,我们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首先要确认转让人是否为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合法拥有人。

通过法律状态检索,我们可以确认该专利的转让方是否为权利的合法持有人;或者转让人是否还有其他共同权利人,如果是有共同权利人的,要全体人员同意该转让行为。

 确认该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法律状态是否有效。

法律状态检索可以证实该专利是否维持有效,如果检索核实该专利已经因年费未缴而终止失效,或者因被宣告无效而失效,或者专利申请因被撤回或者放弃而失效的,就不能办理专利转让手续了。

 确认该专利权上是否附加了其他权利。

比如专利权人是否与他人签订过许可实施合同?合同是否有效并且正在实施?是否有质押权在其上等等。

 确认该专利权的转让是否涉及国家规定的审批或者登记手续。

比如国内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向国外转让的须先通过国家或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或登记,然后再将批准或登记文件随同转让合同一起提交国家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审核。

 确认我方是否有代理权限?该案件是纸件申请还是电子申请?

如果本来就是我方代理的申请案件,那没有任何问题;如果该案目前有其他的合法代理机构,那我们就会要求客户给予我们代理权,同时解除目前正有效的代理机构的代理权限。根据案件是纸件申请还是电子申请决定我们提交变更手续的方式。

在核查了所有这些问题以后,我们可以为客户提供办理转让(变更)手续需要签署的最基本文件。比如:

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证明(相当于转让合同);委托书或解除声明;当然,客户如果自行提供已签署的材料,我们仅审核合同/协议中是否已包含转让案件的基本信息。对于转让的其他内容不做审核。

 当然,根据该专利的转让类型要求客户准备的其他证明文件如下:

1、权属纠纷需要变更:

(1)通过协商解决的,应当提交全体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权利转移协议书。

(2)由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调解解决的,应当提交该部门出具的调解书;

(3)如果纠纷是由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确定的,应当提交生效的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收到判决书后,审查员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确认是否提起上诉,在指定的期限内未答复或者明确不上诉的,应当依据此判决书予以变更;

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上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人民法院判决书不发生法律效力;

(4)如果纠纷是由仲裁机构调解或者裁决确定的,应当提交仲裁调解书或者仲裁裁决书。

2、因权利的转让/赠与发生权利转移提出变更的,应当提交转让/赠与合同。

合同单位盖公章、个人签字或者盖章。多个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应当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者赠与的证明材料。

3、涉及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转让:应当提交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的转让合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

对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专利),转让方是中国内地的个人或者单位(包括是与港澳台/外方一起作为共同转让方的),受让方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香港、澳门、台湾的个人/企业/其他组织,应当出具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出口许可证》或者《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或者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以及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的转让合同。

4、单位合并、分立、注销或者改变组织形式:

提交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继承:

提交经公证的当事人是唯一合法继承人或者当事人已包括全部法定继承人的证明文件。除另有明文规定外,共同继承人应当共同继承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

6、拍卖:

应当提交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7、质押期间的专利权转移:

应当提交变更所需的证明文件以及提交质押双方当事人同意变更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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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将文件提供我方后,我们还会进行审核确认准备。审核客户的签署是否有效;客户提供的证明文件是否起到法律规定的证明效力;在单位合并、分立改变组织形式发生权利变更的案件中,客户提供的证明材料是日文或英文的,我们要负责将主要的意思或者涉及的内容翻译成中文。

 办理转让手续要向官方提交哪些文件?办理的过程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除了客户提供的已签署的转让证明(转让合同)、委托书和证明材料外,我方还有准备著录项目申报书,所有文件准备齐全后,通过电子或者纸件方式进行提交。

缴费时间:应当自提出变更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200元(仅权利变更)或250元(包括权利变更+代理机构变更)的官费。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著录项目申报。遇到这样的情况,就得重新提交所有的变更手续文件并且缴纳官费。

 办理手续的结果,什么是办理转让手续完成的标志?

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自专利局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之日起生效。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移自登记日起生效,登记日即上述的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10条、第60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4条

3、《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 6.7.2.2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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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华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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